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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煤矿安全实现“双下降”机器人研发立项

更新时间:2019-09-26   点击次数:1570次

日前,国家煤矿安监局通报了上半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监管监察等情况。据通报,1-6月,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73起、死亡131人,同比减少44起、28人,分别下降37.6%和17.6%。连续32个月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查处事故隐患31.4万余条

  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查处事故隐患31.4万余条,其中重大隐患806条;实施行政处罚7.56亿元,责令矿井停产整顿654处、停止采掘工作面停作业6549个,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03次;同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煤矿企业36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煤矿企业20家,曝光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503起。

  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差距,为此,国家煤监局将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监管监察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出台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据悉,为倒逼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指导意见》细化了10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及检查手段,重点明确了“关键少数”、严格责任倒查、强化问责效果三方面问责追责要点。

  根据《指导意见》,除聚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外,还要由事见人、由问题到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问责追责。

  1474处高风险煤矿完成“体检”

  作为今年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国家煤监局对全国1474处6类矿井的“体检”工作,已于6月底全部结束。共查处隐患3.5万余条,暂扣、吊销87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1.61亿元,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问责936人次。

  国家煤监局从去年12月开始,组织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千米、单班下井人数多等6类高风险煤矿开展了安全“体检”式重点监察。

  据介绍,通过开展自检自改,推动企业建立自检自改工作机制,隐患自检自改的主动性、针对性不断增强。同时,对79处煤矿提出限产处置意见,对145处煤矿提出停产处置意见,关闭退出5处,对54处煤矿提出限制入井人数的处置意见,对7处煤矿提出了划定禁采区、缓采区的处置意见。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共查处典型案例116起,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还组织全国采深超千米的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了安全论证和“体检”,对33处煤矿采取限产措施,共核减产能1509万吨/年;对7处煤矿划定了缓采区、11处煤矿划定了禁采区;对33处煤矿制定了减人方案、采取限人措施,共减少单班入井人数4638人,平均单班减少入井人员140人;对2处煤矿列入今明两年关闭退出计划。

  4-6月,结合高风险煤矿“体检”工作,国家煤监局还进行专项检查,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据统计,各地共检查煤矿3319处,查处隐患10.01万条。

  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

  今年上半年,国家煤监局从北京、河北、辽宁、江苏、安徽、山东、重庆、宁夏8个省级煤矿安监局调派力量,对贵州、山西、黑龙江、四川、云南、陕西6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开展了“靶向”异地监察。相关部门集中聚焦煤矿数量多、灾害严重、力量薄弱以及事故多发地区,按照“靶向”支援原则,实行“点对点”对口支援。

  截至6月底,8个主检省局共派出113名人员,共检查煤矿117处,查处隐患2389条,其中重大隐患21条,责令73处工作面停止作业,责令11处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吊销13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2221.4万元。

  此外,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与机器人研发应用工作,今年以来,国家煤矿安监局出台了《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共涉及掘进、采煤、运输、安控和救援等关键危险岗位的5类、38种煤矿机器人。同时,在争取四项政策:一是煤矿机器人,已经纳入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范围;二是煤矿“四化”技术装备和机器人,已经纳入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范围;三是正在研究将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力争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范围;四是推进智能化无人(少人)示范矿井建设,加大科技攻关,争取政策资金的扶持。

  据介绍,采煤工作面机器人群、钻锚机器人、选矸机器人及各种巡检机器人已在煤矿井下现场应用,其他各类煤矿机器人正在立项研发过程中,形成了跨界合作、多方参与、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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