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灾害现场负责人(工区以上带班人员、班组长、安监员或施工负责人),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并汇报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和工区值班室,详细汇报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人数,危害程度及现状。
(2)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同时召请矿山救护队组织抢救。
(3)救护人员根据事故类别,选择正确避灾路线,引导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4)启动相应现场处置方案的同时,上一级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2.应急处置措施
⑴迅速了解事故地点及其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如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损坏情况)、气体情况(如瓦斯、CO、CO2浓度及其流向、烟雾大小、温度等)、是否发生火灾及其火灾范围、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损坏,通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发生变化等)。
⑵及时分析判断通风系统的破坏程度、是否会发生连续事故、是否会诱发火灾、有无煤尘参与、可能影响的范围等。
⑶及时做出决定、下达命令,并组织指挥实施。
①在灾情未*查清、情况不明的情况下,要维持通风现状,即停止通风的不要随便开启,运转的不要停止;视情况切断电源。
②立即撤出井下受威胁区域人员,并安排专人在井口清点升井人数,确认未升井人数;同时建立抢险救援相应入井、升井制度。
③组织指挥矿山救护队选择近的路线,速度到达事故区域人员多的地点实施侦察、救援。发现可能救治的遇险人员,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救出。同时,及时将侦察情况和救援建议报告现场指挥部,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抢险救援方案提供依据。
④根据现场情况和条件,在矿山救护队的保护下,组织专家现场查看、勘察灾情,为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⑤查明是否有火源存在,迅速组织恢复通风。如有火源,按火灾事故处理;如无火源,则应尽快恢复通风,排除事故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为抢救遇险人员创造条件。
低浓度瓦斯事故时应首先考虑尽快恢复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到事故极限。一时无法恢复时,如无火源,可考虑先抢救遇险人员,后恢复通风。
高浓度瓦斯事故时应首先查明是否有火源存在,若有火源,严禁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应在不供风的情况下救人和灭火,但必须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无法灭火或灭火无效时,及时予以封闭;若无火源,则首先考虑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后,再集中力量救人。
正确调控风流,恢复通风时,应优先考虑用全负压方法。如不具备条件时,可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⑥加强支护,清除巷道的堵塞物,确保救援通路安全。
⑦预防连续事故伤害。发生连续事故时,应采取注入惰气或二氧化碳等措施抑制事故,消除火源,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检测和记录气体变化。
抢险人员进入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若瓦斯浓度达到2%并在继续上升时,要立即退出。若无人或人员已经遇难或没有控制住瓦斯事故和消除火源,不能保证作业安全,严禁利用事故间隙进入,待采取措施,消除事故危险后再行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