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巡查小组发现有地质灾害事故后,必须及时汇报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汇报方式采用汇报,必须派专人进行警戒。
⑵汇报内容应包括灾害地点、灾害性质、受灾人数、影响程度、现场情况等内容。
⑶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调度室、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抢险队和有关人员。
⑷主要领导、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有关人员必须24h开手机。
⑸矿调度室负责将事故情况如实汇报给县国土局、市行办。
2.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⑴现场抢险人员立即在队长带领下,利用铲车、镐、锨等工具对塌陷区进行填充。有积水的要排净积水;有裂缝的地方要夯实填平,尽量恢复原貌。
⑵设立警戒防止无关人员入内。